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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中国银行副行长王永利:比特币发展太快,风险堪忧!

什么是imtoken钱包 2023-01-18 10:16:40

2016年以来,中国比特币、以太币等“网络数字货币”(或“加密数字货币”)交易规模持续扩大,价格快速上涨。 2017年以来,ICO(Initial Coin Offering,通常译为“首次发行代币”,基本模式是以“网络数字货币”代替法定货币作为公开发行的对象,发行新的“网络数字货币” ”作为回报,因此可以绕过IPO等严格监管的新型在线众筹模式)在中国迅速发展,“互联网数字货币”价格快速上涨,正在吸引越来越多的人和资金投资它。全社会日益关注,引发了对其合规性和监管必要性的热议。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形成共识和法律法规标准,结果是:争论激烈、发展​​迅速、风险堪忧!

其实,是否以及如何监管日益增多的“网络数字货币”及其ICO,最重要的前提是对“网络数字货币”有准确的定位。

一、目前对“虚拟商品”的定位需要重新审视

在中国,2013年,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 ”,其中指出:“比特币应该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与货币无关。相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应该作为市场上的货币使用。”这是迄今为止中国唯一一份界定“网络数字货币”性质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由于有关部门将比特币等“网络数字货币”定位为“虚拟商品”而非货币,货币当局和金融监管部门并未对其实施必要的约束和监管,反而给予“虚拟商品” “大宗商品”“互联网数字货币”广泛的交易、流通甚至ICO,提供了非常自由的发展空间。监管部门虽然不承认“互联网数字货币”为货币,但其实他们已经在很多方面发挥了货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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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网络数字货币”的不断发展和影响力的不断扩大,中国人民银行于2016年1月宣布“早日推出央行主导的数字货币”,无意中提供了“网络数字货币”。数字货币”随着信贷大幅增加后,很多人突然觉得央行之所以急于创造和推出自己的数字货币,是因为新兴的“网络数字货币”真的有生命力,可能真的颠覆中央银行的法定货币,这让央行不得不抓紧时间。因此,也说明了它的真正价值,甚至潜力无限。一定要抓住机会,尽快投资!大量资金涌入,使得限量版“网络数字货币”的价格兑法币大幅上涨。价格的快速上涨吸引了更多的资本,市场操纵和欺诈性传销等泡沫和风险也在扩大。尤其是ICO的爆发式发展,吸引了广泛的公众和资本投资,同时也带来了很大的风险隐患。如果不进行必要的监督,恐怕会出现重大的社会问题!

二、定位“网络数字货币”需要把握的重点

一是“网络数字货币”绝对不是法币,也不能颠覆或替代法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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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看到,当今世界仍以国家(地区)的主权独立和自治为基础,法定货币受到国家主权的支持和保护。货币发行和管理是国家主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主权、独立和自治格局无法被打破或颠覆之前,将面临巨大挑战,几乎不可能形成超越国家主权的货币体系。寻找主权货币”没有成功。其中一个特例是欧元,它是有关国家的共识,参与制定和维护货币共同体协议,集中成员国力量支持统一的区域货币,以减少相互之间的货币兑换和结算成本,增强区域货币和金融。这是超主权货币的一次伟大尝试,也被寄予厚望,但实践证明,在成员国之间缺乏高度统一的情况下,统一的运行即使在小范围内,货币也非常困难。 ,试图在全球范围内形成统一的超国家主权货币将更加困难。挑战不仅是技术问题,也是制度问题。

比特币是一种模拟黄金(储量有限,需要开采才能生产,不是国家货币当局人为创造的),在人为设计的网络环境(虚拟世界)中完全预设总量和规则,并且它由加入的计算机共同运营和维护(去中心化),计算机按照规则一一生成区块,包含在区块中的计算机竞争运营(挖矿)生成比特币,比特币由各方共同确认并记录系统的成员。生效后,后续的转账支付也必须得到大部分成员的认可和记录,形成网络上的区块链分布式加密账本系统。比特币也被称为“网络数字货币”或“加密数字货币”。 ”。

有人认为,比特币是互联网时代货币体系的革命性创新,可以彻底颠覆和替代当前中心化的主权货币体系,具有极其深刻的社会意义和巨大的价值潜力。这也成为比特币对法币价格大幅上涨的重要原因。但这可能大大高估了比特币的真实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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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虽然比特币模拟了黄金的一些原理,但比特币是在虚拟环境中人为创造的“网络号”。它根本没有黄金的真正价值,也没有相应的现实。财富。用没有实际价值的纯数字作为货币,是对货币体系的严重误解——货币一直是一定时期、一定社会范围内最抢手的贵重物品,哪怕是纯纸币。在偏离金属本位阶段,还需要有货币储备(通常是贵金属或硬通货,作为货币交割的价值支撑),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相应的货币管理制度,严格控制货币信用交付,并努力保持货币价值和声誉。 即使货币越来越去现金化(货币数字化),表现为银行存款或记账货币,但这并不意味着货币是没有价值支撑的纯粹“数字化”!

同时,比特币是在完全人工的网络环境(世界)中生成和运行的,不仅其总量是有限的,而且每十分钟左右生成的一个区块所包含的比特币数量也被定义(每 4 年减半一次),缺乏灵活性,难以满足现实世界投资贸易等经济交易所等币种的需求(这也是黄金等贵金属退出的根本原因货币项目的历史阶段);比特币系统本身没有贷款利息和投资红利。其他金融活动的货币产出机制更难以满足金融发展的需要。更重要的是,比特币系统本身是一个完全封闭的系统,与现实世界完全隔离。不仅参与者的真实身份没有可比性,也无法满足反洗钱、反恐等监管要求。法币兑换根本解决不了现实世界中的任何问题,也解决不了根本无法实现其“价值”(同理,ICO募集的比特币,如果不兑换成法币,无法满足募资单位的资金需求)。也就是说,比特币其实是离不开法币的(连接比特币和法币的交易平台已经成为比特币不可或缺的重要基础设施),不可能颠覆或取代它。法定货币!

二是网络世界的发展,需要在一定的平台(商圈、社区)。 “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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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互联网等信息技术的发展,在现实世界的基础上,以各种网络平台为代表的相对独立的网络世界正在形成。其高频、高速、跨境运营的特点,使得很多线下世界的运营规则和工具难以适应线上网络运营的要求,尤其是在跨境运营的网络平台上,往往涉及多国身份证件、多币种等 如果每笔交易都必须以不同方式进行 身份或货币验证的成本和风险可能是巨大的。因此,在用户登录并离线存储用户真实身份后,完全可以按照自己设定的标准重新赋予用户新的统一身份信息。一笔交易只需要检查网络统一的身份信息,只有在必要的时候,才能找到真正对应的离线身份。同时,您可以按照自己的规则在线设计和运行统一的“网络虚拟货币”,但这种“网络虚拟货币”不能由系统自动生成,只能通过兑换法币来生成。需要时可以兑换。需要法定货币。

事实上,即使现实世界中各个国家都有法定货币,也不排除“商业货币”或“社区货币”在特定范围内的使用和运营,比如“餐券”用于某些单位。 (卡)”、一些商场发行和兑换的“购物券(卡)”、游乐园使用的“游戏币”等。这些代币都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和价值。当然,作为“代币”,还应受货币当局和监管部门的监管比特币是什么金属做的,不能随意兑换或超出规定范围使用,否则可能挑战法定货币的权威,将受到监管制裁。

随着网络世界的发展,这种网络平台(商圈、社区)所运营的“虚拟货币”或“代币”更加必要和有价值。不识别,完全卡死,需要网络只能用法币和身份信息上网,不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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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将比特币等网络虚拟货币定义为“网络商圈货币”(网络虚拟货币,网络代币)最为恰当。既要承认它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行使货币的功能,又要接受适当的金融监管,但也要明确它只能是法币的补充或延伸,不能颠覆或替代法币.

相应地,“央行主导的数字货币”只能是“运行在央行主导的网络平台体系中的网上商圈货币”。 而且,以央行为主导的数字货币只能是法定货币体系的补充和延伸。两者的融合会越来越深,但要颠覆或取代现有的人民币法定货币体系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当然,考虑到中国央行主导的货币金融领域覆盖面比较广,网络平台体系以央行为主导比特币是什么金属做的,并将不断扩大业务和系统对外开放,央行适应网络化运营要求推出网络数字货币,完全有可能形成全球规模的中国最具影响力的网络和数字货币体系,应积极探索、准确把握、有效推广。

三、网络虚拟货币必须得到妥善监管

当“互联网数字货币”被定义为“互联网商圈货币”(虚拟货币、代币)并赋予一定的货币功能时,必须有相应的货币金融监管要求,例如:必须明确其管理和操作规则,以及确定的经营范围,形成严格执行的技术手段和基本条件;允许与法币进行兑换,但网络平台必须获取并存储当事人的合法真实身份信息(符合押金实名制规定),在线身份必须准确对应真实身份并符合法律和监管要求;双方可以将虚拟货币与法币兑换回来,但必须通过存款账户和合法渠道进行转账。不得兑换成其他货币或转入其他账户;各类网络数字货币的交易平台必须公开、公平、公正,不得诱导或误导交易,并保证交易的真实性、准确性和资金流向的连续性和可追溯性,自觉接受监管等;监管部门要加强检查监督,切实发现并严厉查处操纵市场、扰乱秩序、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要加强专业、客观、公正的宣传报道,遏制当前比较突出的片面宣传甚至肆意夸大的局面(目前有很多宣传,包括来自媒体的东西,过分夸大宣传效果)区块链,片面宣传比特币等网络虚拟货币价格暴涨,故意宣传某些权威机构,“权威”对比特币的预期,断章取义,某些国家承认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法律地位,但并未全面准确报告其仅承认比特币等虚拟货币或代币,在一定的货币功能范围内,以及拟采取的相应监管措施,等等,助长火焰有很大的误导和负面影响)。

根据上述要求,现有的ICO做法显然是不合适的。比特币、以太币等网络虚拟货币只能在其规定的网络平台体系范围内使用。另外,只能兑换法币,只能进出原币、原账户、原账户名。不能流入其他数字虚拟货币网络平台,成为其ICO募集的对象。 ICO作为众筹或集资的一种方式,也应遵守相关法规。

当然,由于互联网的跨界、跨界融合和延伸的特点,比特币、以太坊等网络数字货币可能会跨境流通交易,但中国的严格管控可能会促使大量他们被转移到海外。因此,也需要加强国际沟通协调,尽快达成共识和国际统一规则,避免出现监管漏洞和跨境套利。但是,考虑到中国在线虚拟货币和ICO的过热发展,无论如何,中国应该尽快明确在线虚拟货币的定位和监管规则,至少在中国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相关风险! (王永利,原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乐视控股高级副总裁)